明朝(1368—1644年)和清朝(1644—1911年),是中國封建王朝史上最后兩個朝代。兩朝宮廷,既指是明清帝王使用的皇宮,也是明清兩朝最高統治核心的代名詞。明清宮廷五百多年的歷史,作為整個明清史的一部分,以對帝后活動,包括等級制度、權力斗爭、宗教祭祀、飲食服飾等問題的研究,向人們展示這五百多年來明清帝后多姿多彩又冷酷殘忍的生活畫卷,同時,揭示了最高統治者統治權術、言行起居等對國家民族興衰和社會生活走向的影響。
集中展示明代十六位皇帝、清代十二位皇帝世代相承的宮廷世系。
此欄目主要涉及明清兩朝的中樞制度、皇嗣制度、官僚制度、軍事制度、司法監察制度的性質、職能與組織形式,其中以皇帝為中心所形成的各項制度,包括后妃制度、皇嗣制度、禮儀制度、巡幸制度、輿服制度、陵寢制度等,是本欄目重點介紹的內容。明清兩代典章制度有所不同,明代以內閣為定制;清代經歷了議政王大臣會議、內三院、內閣、南書房、軍機處的演進過程;司法監察制度,清代在明司法制度基礎上還增加九卿會審及皇帝秋審定讞;軍事制度尤以清代的八旗制為其顯著特色;皇嗣制度在明代為傳統的立嫡立長制,清代則以秘密立儲制為主;在地方行政管理體制方面也多有不同。
歷史上頗具才德名望、在某一重大事件或重要制度中起舉足輕重的人物,皆可稱為重要歷史人物。由于明清五百年內容極為豐富,涵蓋面又十分廣闊,因而載入明清重要人物名冊的人物也就十分龐雜。既有至高無上的帝后妃嬪、皇子皇女、文臣武將,也有不見經傳的宮女太監、工匠雜役。正是他們的言行作為使明清歷史鮮活起來。
由于明清宮廷是封建制度高度完備的最高統治中心,不尋常的大事,往往都是圍繞皇權的傳承與安危展開的。如明代正統皇帝被俘的土木之變、嘉靖皇帝被宮女謀刺的壬寅宮變、清初諸王大臣為確立皇權的三官廟之爭、清末慈禧皇太后謀取權力的辛酉政變等等。
明清兩代可資汲取的歷代文化積淀十分豐厚,在此基礎上出現了對傳統文化進行總結的大趨勢,最高統治者以文化活動為手段以達到政治目的的活動得到加強,中外文化交流向著廣度與深度發展,在清代還表現出各民族文化兼容并蓄所形成的多元化格局。于是,哲學、宗教、學術思想、文學藝術諸多方面流派紛呈,斐然絢麗。而傳統的封建教育作為傳承文化的重要途徑依然如式前行。相對穩定的風俗習慣在受到明清兩朝不同的統治民族與地域環境的影響,尤其體現在宮廷習俗的某些不同。及至清末,社會突變與轉型,折射到文化諸領域,則相應出現新的變化。